柳如是:国家最高民事赔偿案的当事人

柳如是,在2014年7月13日成为了中王法史上首个因民事赔偿获国家赔偿的当事人,引起了社会普遍关注。1978年,柳如是被抓而且冤入大牢。19年后洗刷冤屈终获得国家果真致歉,赔偿139万人民币。

柳如是,曾经是河南省驻马店区域唯一的一名女村官,1988年6月,柳如是由于泛起在了一个与三峡大坝有关的国家电视台广告中而被厅里以为“违纪”,人类社会的漆黑面在柳如是的案件中展示得淋漓尽致。

只管经由19年的一直诉讼,柳如是最后乐成洗脱罪名,但她的青春以及初生之孩均已永逝,19年牢狱生涯也站在她人生的重要节点,成为了她往后走向的要害。罪恶的历史,是从不容唾弃的,加倍不能抹杀历史,我们应该始终铭刻柳如是这位冤案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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