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治理法实验条例

  1. 什么是土地治理法实验条例
    土地治理法实验条例是我国国家土地治理法的详细实验细则和划定。国家土地治理法于1986年颁布,实验条例从1988年开始执行。它主要用于诠释和规范土地治理法的各项内容与要求,对土地的使用、转让、征收等方面举行了详细划定。

  2. 土地治理法实验条例的主要内容

    (1)土地行使设计:划定了土地行使设计的体例、审核和调整等法式,明确了国家土地行使总体设计、城乡设计、基本农田护卫等方面的要求。

    (2)土地出让与转让:明确了土地出让的条件和法式,划定了土地转让的限制和治理设施。

    (3)农村宅基地和城镇建设用地:对农村宅基地简直权、非农城镇建设用地的行使和治理等方面做出了划定。

    (4)土地使用权出租和抵押:划定了土地使用权的出租、抵押等谋划性方式的治理要求。

    (5)农村土地的征收和抵偿:明确了农村土地征收的法式和尺度,并划定了农村土地征收抵偿用度的支付和分配方式。

    (6)土地承包和谋划:对农村土地承包谋划治理、流转等方面做出了详细划定。

    (7)国有土地的使用治理:划定了国有土地使用权简直权、挂号和治理设施。

    (8)土地违法行为的处置:对违法占用耕地、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行为作出了处罚划定。

  3. 土地治理法实验条例和相关律例的关系
    土地治理法实验条例是国家土地治理法的填补和细化,对相关律例的详细实验起着重要的指导性作用。在土地治理历程中,各级政府和土地治理部门必须凭证土地治理法及着实施条例的要求开展事情。

相关信息